各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民〔2020〕16号)的要求和《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33号)的规定,为做好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和第五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全市共向省里推荐齐鲁和谐使者20名,其中包括心理疏导类7名和养老服务类4名。每个县区推荐2名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其中包含心理疏导类1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推荐2名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其他有关市直单位推荐1名齐鲁和谐使者候选人。

(二)第五届沂蒙和谐使者全市计划选拔10名,其中包括养老服务类2名,心理疏导类及其他类别8名。每个县区推荐不多于2名沂蒙和谐使者候选人;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推荐2名沂蒙和谐使者候选人;其他有关市直单位推荐1名沂蒙和谐使者候选人。

(三)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推荐人选均从各县区和有关市直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员中择优选拔,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候选人,可少推荐或不推荐。推荐范围和条件分别按照《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养老服务类评选范围参照《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选拔范围、条件、原则参考》(附件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四)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的推荐对象不能同时推荐。

二、推荐方法

齐鲁和谐使者和沂蒙和谐使者实施分类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推荐工作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从本县区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市直有关部门从本行业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

各县区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且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直有关部门的推荐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齐鲁和谐使者申报材料

1、《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1,A4纸双面印制,一式12份);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双面印制,一式12份,加盖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

3、《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A3纸印制,一式12份);

4、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教育培训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印制,12份,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推荐报告(A4纸双面印制,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县区推荐的,加盖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A4纸双面印制,12份)。

(二)沂蒙和谐使者申报材料

1、《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2、推荐报告2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各县区加盖本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3、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各县区加盖本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印制,7份,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复印件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6、《“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排版规范、印制清晰,并同步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及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文件名统一为“材料名称+县区(部门)+姓名+评审类别(养老服务类、心理疏导类、其他)”。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通过协同办公系统2020年6月8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有关社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开展和谐使者选拔作为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选拔工作抓实抓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这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已经部署开展“和谐使者”选拔工作的县区,建议从本级“和谐使者”名录中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作为沂蒙和谐使者和齐鲁和谐使者推荐对象,发挥本级“和谐使者”人才工程“蓄水池”作用。

(二)严把标准,确保质量。要按照《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工作一线、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严格选拔程序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专业技能突出、群众广泛认可、口碑和声誉良好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一线直接为抗疫医务工作者及家属或因疫情造成严重心理困扰的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事迹突出的社会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中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了解、认同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认真组织考察,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反复修改报送的材料无效,按第一次所报材料为准;报送材料填写、打印不规范的无效。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联系,我们将及时回应,依法办理。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人防大楼临沂市民政局513室;

联系人:

养老服务类:周俊源

心理疏导类及其他:魏茂侠,韩力达

联系电话:

0539-7200927(养老服务类);

0539-7200933(心理咨询类及其他)。

 

附件:1、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

2、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

5、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6、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7、齐鲁和谐使者、沂蒙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选拔范围、条件、原则参考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