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第185号),现就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临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口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三、申请时间、地点和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请于8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8号)四楼司法服务区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信息有变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将在该网站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39-8317157。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