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9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建筑业群众性
质量管理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建筑业资质企业:
为加速推进我市建筑业技术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储备输送省级QC成果,提升建筑业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的资质建筑业企业的活动成果,非我市建筑业企业在我市施工项目开展的活动成果。
二、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QC成果应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以改进质量降低能耗为宗旨,以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和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开展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其经验有普遍推广意义。
(二)所申报QC成果应注重全员参与,有广泛的群众性,活动过程符合程序、活动成果有所创新、强化参与意识探索解决办法,有较强的应用前景。
(三)所申报QC成果应是2020年以来取得并已获得本企业优秀QC活动小组的成果,成果要侧重于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为主体的“现场型”,突出“小、实、活、新”的特点,在工具应用效果、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四新技术、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节能减排、BIM技术应用、质量技术等方面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QC成果。
(四)申报企业有全国QC小组活动推进者证书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评审专家组依据《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对企业提交的成果进行评审,根据成果的创新情况、成效和应用前景等,确定市级优秀QC成果一、二、三等奖,并推荐参加全省QC成果经验交流会。
(二)评审结果与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挂钩,对获奖QC成果企业进行主体考核加分。
(三)各企业推送的成果应有所创新,经过企业评选的基础上,原则上报送成果数量不受限制。
(四)外地进临施工企业参与QC交流活动的,同一报送成果不得在其它地区重复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各县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有关建筑业企业参加成果评选;各建筑企业要认真对待、积极准备,将本企业优秀QC成果上报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二是规范上报格式。为方便企业相互交流学习,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将统一制作“全市建筑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成果”电子文件,供企业拷贝企业上报的QC成果材料应采用Word格式和powerpoint格式同时报送。
三是严格报送时限。请各建筑业企业于3月24日前将QC成果电子资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1302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郁静 联系电话:8310021
邮箱:sgjsklyy@163.com
附件:1. 建筑业优秀QC小组成果推荐汇总表
2. 临沂市建筑业优秀QC小组申报表
3. 2021年优秀QC小组成果排版要求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7日